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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办事指南 > 服务指南 > 林业、治沙贴息贷款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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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治沙贴息贷款服务 |
| 发布时间:2007-11-15 发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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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治沙贴息贷款服务
一、服务对象
(一)申请林业项目贷款的林业企事业单位;
(二)申请治沙项目贷款的治沙企事业单位;
二、贷款建设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一)从事的必须是国家产业政策支持的,并且分别与林业、治沙密切相关的生产建设项目;
(二)项目建设切实可行;
(三)项目建设单位具有还贷能力;
(四)项目建设单位在当地农业银行开立有结算帐户。
三、审批程序
林业、治沙项目单位,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有关材料向当地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林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农业银行初审同意后,三家联合或分别逐级上报审批。
四、法规政策依据
按国家林业局、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单位:重庆市林业局计划财务处
责任人:晏正平 联系人:陈治云 联系电话:89187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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