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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林业局建立“434”长效机制深入推进廉政建设
今年以来,县林业局以县政协民主评议为契机,扎实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认真贯彻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能力建设和转变作风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建立“434”长效机制深入推进廉政建设,促进了“业务工作有明显推进,精神面貌有明显改进,行业作风有明显提高”。
坚持“四项”制度:一是认真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工作。并决定把2010年作为全县林业系统的“作风建设年”,切实加强机关干部管理,每月开展1次廉政警示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政绩观,倡导清廉从政,不贪不占的工作作风。严格执行中纪委“五不许”的规定,坚决抵制“黄赌毒”,严厉制止各种奢侈消费和以权谋私行为,严肃查处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和吃拿卡要等违纪违法行为。二是坚持廉政谈话制度。局党组成员根据分工,对所包片的场站、科室负责人每月谈话1次,对群众、职工有不良反映经了解属实的干部进行廉政教育谈话,对有轻微违纪违规的干部进行廉政诫勉谈话。三是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各单位负责人每月要将本单位及个人的重大事项,向局党组和纪检组报告1次。四是坚持巡察制度。由纪检组牵头对各单位干部职工工作作风、遵纪守法、工作绩效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巡察,每月至少1次,督促干部职工遵规守纪,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开展“三大”活动:一是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切实解决好影响和制约林业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二是继续抓好“唱红歌、读经典、讲故事、传箴言”活动,提振精神。三是广泛开展比学习、比修养、比纪律、比奉献、比执行的“五比”活动,比出气象,赶超先进,着力打造“团结、和谐、实干、激情”的林业精神品牌。
严格“四项”管理:一是严格招投标程序,阳光操作项目,消除滋生腐败的土壤。采取末尾淘汰制度,组织专业考核队伍,对造林质量实行量化打分,淘汰排名靠后的2个施工单位,并取消2年造林资格。同时,将恶意低价竞标、不按工程设计施工、造林成活率低的施工单位打入黑名单,5年内不允许参加一切造林活动。二是严格财经纪律,坚持民主决策程序、预算审批程序、严格报告三项程序,切实做到“一单四签一核”(计财科进行审核,经办人、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逐一审签),杜绝管理漏洞,规范资金管理和使用。三是严格办事程序,健全组织机构,规范工作程序,简化办事手续,提高服务质量,定人限时办结,建立起方便、快捷的办事流程,真心实意为群众办事服好务。四是严格项目监管,对工程项目落实专人,采取事前指导、事中跟踪、事后过问的全程监管程序,保证各项工程规范、有序、健康、快速运行。(文/圣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