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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四措并举力创市级森林城市
近日,巫山县召开“森林巫山”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出台四条措施,纵深推进森林工程建设,齐心协力抓创建,力争2011年申报成功市级森林城市。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条块落实责任。成立以县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林业、市政、宣传、农业、水务、国土等部门为成员的“创森”领导小组,组建专项工作机构,落实工作人员,细化分解落实责任,保障工作经费,齐心协力抓好创建工作。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县电视台、巫山报、门户网等新闻媒体开辟专栏,广泛宣传创建市级森林城市的目的、意义和做法,深挖“森林巫山”建设中的典型事迹、优秀作法和先进人物,营造全县动员、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积极召开群众会、院坝会,印发宣传单,书写宣传标语,组织造林大户现身说法、制作“口袋书”等行之有效、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深入开展再发动、再宣传活动,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是突出工作重点,提升绿化品味。安排专项资金2000万元,对县城重要节点进行打造,在街道、公园、居民小区、重要节点、旅游码头等地段见缝插绿、拆危植绿,栽植一批大树,打造精品。进一步抓好城周、长江两岸、高速公路出口绿化的提档升级工作,打造晚熟脐橙基地、大昌湖周生态景观林带、宜林荒山荒地绿化带、摩天岭至马垭口沿线生态景观林、长江干流两岸等5个万亩示范片,注重色泽合理搭配,凸显平湖风光、古镇风貌及三峡红叶景观综合效应,形成强有力的视角冲击,立体展示巫山生态建设成果。
四是强化督查力度,严格考核奖惩。由县委、县政府督查室牵头,抽调专人组建4个专项督查组,每月进行1次专项督查。将“创森”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和全县重点工作通报内容,定期通报,严格逗硬奖惩,对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对工作不力、影响创建的单位和个人,严厉追究责任。(文/圣银) |